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十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存在不足。2021年,池州市测土配方施肥采样点位布设密度均不符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要求。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1.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A2911-2025)推荐的采样时间和采样周期,3年完成规程规定的采样密度。
2. 2023年池州市土样采集任务为1220个,3年(2023—2025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A2911-2025)规定的采样任务。
四、目标任务
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A2911-2025)要求的采样时间、采样周期、采样点位布设密度,3年完成土样采集任务,其中2023年土样采集任务1220个。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A2911-2025)要求的采样时间和采样周期,3年完成了《规程》规定的采样密度。2023—2025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样品采集1498个,其中2023年采集1314个,超额完成《规程》规定的采样任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42467
电子邮箱:nw2642486@163.com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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