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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关于2025年渔业
增殖放流项目的询价公告

来源:水产中心 发布时间:2025-08-1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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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池州水产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二、项目预算20万元

三、申报单位条件

1.具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2.2025年苗种药残检测合格;

3.符合《安徽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细则》(皖农渔〔202090号)要求,苗种产地检疫合格

4.省级以上水产良种场证明或者提供亲本来源证明(放流物种亲本应来源于放流水域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省级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

四、工作要求

1. 供应商需提供的鲢鳙鱼苗,规格3-4cm的不少于100万尾、鲢鳙鱼苗规格10cm以上的不少于30万尾,在20258底前送至指定地点(升金湖水域),具体时间地点依据池州水产技术推广中心通知,并提供增殖放流滑道

2. 鱼苗运输时间必须控制在两小时之内

3. 放流时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放流苗种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药残检测合格证明(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出具)及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现场公证。

五、报价文件组成

1. 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报价单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3. 2025年苗种药残检测合格证明。

4.省级以上水产良种场证明,或亲本来源证明。

六、采购程序

1. 提交材料:投标单位请于2025818日前递交报价文件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106号长江大厦8813室),期不予受理。

2. 资格审查和价格遴选。池州市农业农村局苗种采购询价审定小组对申报单位资格和报价进行定,有效最低综合单价者(项目预算资金/放流所有规格品种苗种总量确定为本次中标单位。

3. 网上公示。对本次中标单位在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入选的供应商提供增殖放流鱼苗工作。

联系人:朱成飞,联系电话:0566-2030915            


附件:2025年池州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报价表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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