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乡振发〔2023〕43号)和《安徽省乡村工匠“千师万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皖乡振发〔2023〕44号)等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教体局等7部门组织对各县区报送的市级乡村工匠候选对象进行了审核。经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拟认定池州市乡村工匠305名,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0日—5月26日,公示期7天。
二、有关要求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人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66-2023016
电子邮箱:snyncjbfk@163.com
附件:2025年池州市乡村工匠拟认定人员名单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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