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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二十三条)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水产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2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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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三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秋浦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界碑、界桩、水面浮标等缺失情况仍然存在,未按要求建设观测点或实验室,也未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1.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巡护宣传和日常监管,推进勘界立标并完善矢量数据,提高保护区规范化管理水平。

2.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观测点或实验室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合理布局监测站位,统筹规范开展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四、目标任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202412月底前完成保护区界碑等设施的更新维护和观测点建设。

五、完成时限

2024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秋浦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观测点已建设完成,完成界碑、界牌设置和维护工作,开展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该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220日至2025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42731

    电子邮箱:ahyy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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