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皖农机函〔2024〕97号)精神,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省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池农函〔2024〕17号)相关条件和要求,经服务组织申请,县区初审申报,市级审核,局党组会议研究,拟推荐池州市贵池区长青农机专业合作社、东至县铁农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2024年省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7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主体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池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反映。
池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0566—2039380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66-2020795
池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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