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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承担2024年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来源:市农机化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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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皖农机函〔202497号)精神,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省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池农函〔202417号)相关条件和要求,经服务组织申请,县区初审申报,市级审核,局党组会议研究,拟推荐池州市贵池区长青农机专业合作社、东至县铁农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2024年省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422日至2024427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主体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池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反映。

池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05662039380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662020795

 

池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4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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