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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科研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

来源:市农科院 发布时间:2024-03-2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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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农科院在全市遴选一批科研示范基地,建设农业科技新成果转化示范的先行区域,打造优质品种和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构建农技指导服务和农民教育培训的高效平台,充分发挥基地对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农业科技提档升级。

一、总体要求

在全市范围内围绕粮油、蔬菜、食用菌、中药材、茶叶、富硒等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建设有一定面积规模、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的基地。市农科院根据基地承担的试验示范任务,采用物资、资金等补助方式支持,并推动各级农业科技项目、成果、人才等向基地倾斜,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二、遴选条件

(一技术模式先进。基地具备系统示范展示农业新技术、新产业、新工艺等功能,对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民致富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发展定位明确。基地建设主体清晰,主导产业突出、技术力量强、发展潜力大、对农民增收带动大,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农业企业(种植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三建设规模适度。粮油生产示范基地面积300亩以上蔬菜、茶叶、中药材、果树、食用菌、设施农业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50亩。

(四配套设施完善。基地交通便利,区域代表性强,土地集中连片,沟、渠、路、涵、闸等基础设施较好,灌排方便,具备进行培训、试验、展示的相关条件。根据产业特点,适当配备耕整播栽机械、绿色生产装备和智能生产等设施设备。基地自申报之日起应具有不少于5年的土地经营权。

(五科技支撑有力。具有一定技术力量,可以配合市农科院完成产业发展迫切、农民生产急需的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市域内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根据自愿原则在公告7日内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见附件

(二择优选择。市农科院组织专家对申报基地进行评审筛选,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纳入市科院从事相关试验研究、成果转化的科研示范基地项目库。

(三动态管理。基地采取年度绩效考评制度,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17:30前向池州市农业科学院递交纸质申请材料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浩   联系电话:0566-2023847

 

附件:池州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科研示范基地申报书

 

 

 

                              池州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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