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省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3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多次全省农村户厕问题排查和“回头看”,并提出了立行立改、逐步改造等相关要求,但一些地方问题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户厕三格式化粪池渗漏、排气管损坏、未设置前两格清掏口、清掏口被覆盖封死、盖板破损、管护牌缺失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1.完善改厕问题投诉反馈和整改机制,市县均设立了专门的改厕投诉反馈电话。
2.结合深刻汲取湖南省桂东县农村改厕问题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3.全市三县一区所有乡镇均建立了人居环境管护站,厕所维修清掏服务体系覆盖全市。
四、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改厕问题投诉反馈和整改机制、粪污维修清掏管护体系;完成已拆旱厕农户的改厕工作;建立健全管护体系。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完善改厕问题投诉反馈和整改机制,市县均设立了专门的改厕投诉反馈电话。结合深刻汲取湖南省桂东县农村改厕问题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全市共摸排改厕户11.4万户,共发现问题厕所1119户,均属于不影响使用问题,已立行立改全部完成整改。全市三县一区所有乡镇均建立了人居环境管护站,厕所维修清掏服务体系覆盖全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1-62610942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ahncshsy2022@163.com
2023年9月4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省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6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是青阳县“一站两体系”建设运行存在不足,部分群众不知道坏了找谁修、满了找谁掏,个别管护站点清掏户厕粪污后,也未有效资源化利用。二是池州一些地方农户虽然已实施了改厕,但是保留原有旱厕并使用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新建户厕很少使用,个别基本闲置。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1.督促青阳县加强厕所管护体系建设,对2020年以来改造的卫生厕所均张贴管护标志;有改厕任务的村,在村务公开栏或其他明显位置,公布管护维修电话。
2.加强管护站站点管理工作,每个站点均制定了资源化利用或有效处理方案;防止管护标志一贴了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使用和管护。
3.在全市范围内结合省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引导,通过发放明白纸、入户宣讲等方式引导群众主动使用卫生厕所。
四、目标任务
90%以上的改厕户知晓“厕所坏了找谁修、粪污满了找谁掏”。清掏站点收集到的粪污得到资源化利用或有效处理。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全面摸排青阳县2020年以来改造的卫生厕所,对未张贴管护标志的立行立改粘贴到位。已张贴的核实管护标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共粘贴改厕管护标志26822张。通过村务公开栏或其他明显位置张贴改厕管护服务电话和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管护服务知晓度,引导农户将粪污资源还田利用。青阳县所有人居环境管护站均制定了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8个管护站与27户种植大户签订粪污资源利用协议。结合改厕提质年任务,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发放改厕明白纸10万余份,入户宣传1.2万余户,积极引导农户使用卫生厕所,今年以来拆除或填埋旱厕1200多个。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1-62610942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ahncshsy2022@163.com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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