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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网络评选及池州市乡村“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活动评选委员会审定,评选出贵池区梅街镇乌石村周均江等10户(排名不分先后)作为池州市“十佳”美丽庭院示范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7日-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联系电话:0566-2021128;0566-2026080。
附件:池州市“十佳”美丽庭院示范户拟定名单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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