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财金部,各县、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九华山风景区环资处、财政处,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农业特色优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办秘〔2021〕24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池州市支持农业特色优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池农〔2021〕8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池州市支持农业特色优质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若干政策》中规定的在2021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建设的项目,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2年5月6日前。
三、申报方式
(一)各地申报材料胶装成册由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报送,市直企业直接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市直企业在申报书中需提供税务部门金税三期证明。
(三)各地、市直企业报送的推荐函、奖补项目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需在推荐函中明确说明“所申报主体符合《实施细则》中的申报条件”,同时报送奖补项目汇总表、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电子版。
(四)纳入“免申即享”政策的不用提供材料,具体名单见《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认定名单与2022年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皖农规函〔2022〕306号)。
四、有关事项
各地做好初审和初验关,核验所有复印件的原始凭证材料,对申报面积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并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刚、程大川;联系电话:2027427;邮箱:945271059@qq.ocm。
市财政局联系人:孔卉卉;联系电话:2022481;邮箱:451353157@qq.ocm。
附件:1.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农业特色优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办秘〔2021〕24号)
2.池州市支持农业特色优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池农〔2021〕85号)
3.关于印发池州市产业扶持政策“免申即享”项目清单的通知(池营商环境办〔2022〕40号)
4.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认定名单与2022年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皖农规函〔2022〕306号)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池州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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